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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福建省消委會正式對外發佈十起發生在2013年度的消費維權典型案例。這些案例涉及百貨、旅游、電視購物、生活娛樂、醫療美容等各個消費領域,且均由福建全省基層消委會及工商12315服務台工作人員成房屋二胎功調解。
  典型案例一
  “LV”皮包保養遭台灣褐藻醣膠調包
  游先生在2012年7月底將一個價格1萬多元的“LV”真皮包包送到漳州市區某乾洗店保養,一開始經營者收費50預防癌症食品元,後又打電話稱其店中無法保養,需送到上海保養,要求其增加到350元,游先生表示同意。送洗了近3個月,游先生才拿到包。他馬上發現經營者提供的包包與自己送的不同,正品應有的標識沒有了。游先生多次與經營者協商未果,只好請求消委會和工商局12315幫助處理。
  漳州市薌城區消委會介入調解,經查看,該“LV”皮包確實沒有應有的標識。游先生提供了該皮包的照片以及發票,照片上有標識,發票是新加坡開的。經營者解釋稱其沒有保養材料才送上海保養,後來上海方面也因材料使用完而轉送浙江,該包最後是從浙江保養回來的,因此才拖延了很長時間。浙江方面中谷餐飲設備解釋稱該包因保養洗滌問題導致標識墨跡、痕跡的丟失,浙江方面稱在收包時也有進行拍照,並通過QQ發照片回來。
  工作人員經過對比,發現浙江發送的照片與現場的皮包一致,均沒有標識。因該包經過物流運送轉手多個地方保養,確實存在被調包的可能性。2013年1月19日,經薌城區消委會進行協調,雙方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。游先生從經營者手中得到賠償金3800元。
   典型案例二
  颱風來襲游客取消行程 損失如何分擔
  龍海市消費者蔡女士一家原本計劃國慶去浙江省普陀山游玩,因受“菲特”颱風影響,讓所有行程取消。旅行社稱因蔡女士取消行程退機票損失的50%手續費和機票損失的1220元全部都由蔡女士自行承擔,並堅持按照新《旅游法》規定承擔責任。
  而蔡女士覺得不合理,要求旅行社按照旅行合同合理分擔損失,因雙方多次協商未果,於是蔡女士在2013年10月9日到龍海市工商局12315服務台和龍海市消委會請求幫助。
  經協商,雙方達成一致協議:由旅行社承擔已向地接支付的費用、預定住宿的費用等損失500元,由消費者承擔機票退票的損失1220元,旅行社將扣除機票退票損失的餘款全部退還給消費者。  (原標題:福建省消委會發佈2013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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